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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CS 29.240
Q/GDW 512 — 2010
Operating Code of Power Cable line
2010-10-19 发布
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
前言 11
1 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5技术要求 3
6验收 7
7运行 8
8 维护检修 13
附录A (规范性附录)电缆导体最高允许温度 15
附录B (资料性附录)敷设条件不同时电缆允许持续载流量及校正系数 16
附录C (规范性附录)电缆与电缆或管道、道路、构筑物等相互间容许最小净距 21
附录D (规范性附录)电缆敷设和运行时的最小弯曲半径 22
附录E (规范性附录)电缆线路交接试验项目和方法 23
附录F (规范性附录)电缆线路的检修分类和检修项目 26
编制说明 27
《电力电缆运行规程》自1979年以(79)电生字第53号文的形式发布以来,对指导电力电缆运行 维护及其安全可靠运行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电力电缆的广泛应用,其电压等级不断提高,绝缘材料山 早期的纸绝缘为主过渡到以交联聚乙烯绝缘为主,新的材料和技术、状态检测和状态评价等得到推广和 应用,原有《电力电缆运行规程》已不能满足电力电缆线路管理、运行、维护检修的需求。本规程是根 据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的计划重新编写的。
本规程是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区域电网公司、省(区、市)公司电缆线路运行管理、验收、维护检 修和故障处理的指导性文件。
本规程的附录A、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程山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规程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规程主要起草单位: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电力公司、天津市电力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 浙江省电力公司、陕西省电力公司、湖北省电力公司。
本规程的主要起草人:饶文彬、李华春、张东斐、姜芸、吴明祥、郑建康、姜伟、欧阳本红、李 文杰。
本规程自发布之口起实施。
电力电缆线路运行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力电缆线路(以下称电缆线路)验收、运行、维护检修及故障处理等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额定电压为500kV及以下的交流电缆线路。其它电缆线路可以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凡是注口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然而,鼓励根据本规程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 最新版本。凡是不注口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电工术语电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髙压电缆选用导则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 5161.1—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1部分 通则
DL/T 5161.5—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5部分 电缆线路施工质量检验
DL/T 5221—2005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Q/GDW 168—2008
Q/GDW 317—2009
Q/GDW 370—2009
Q/GDW 455—2010
Q/GDW 456—2010
国务院第293号令《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经贸委、公安部第8号令《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电网安监〔2009) 66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国家电网安监〔2009) 575号《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生〔2010) 637号《国家电网公司电缆通道管理规范》
国家电网生〔2008) 269号《国家电网公司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试行)》和《国家电网公司关于 规范开展状态检修工作意见》
3术语和定义
3. 1
电缆线路 power cable line
指由电缆、附件、附属设备及附属设施所组成的整个系统。
3. 2
电缆系统cable system
由电缆和安装在电缆上的附件所构成的系统。
附属设备 auxiliary equipments
与电缆系统一起形成完整电缆线路的附属装置与部件。包括油路系统、交叉互联系统、接地系统、 监控系统等。
附属设施 auxiliary facilities
与电缆系统一起形成完整电缆线路的土建设施。主要包括电缆隧道、电缆竖井、排管、工井、电缆 沟、电缆桥、电缆终端站等。
交叉互联箱 continuous cross-bonding
用于在长电缆线路中,为降低电缆护层感应电压,依次将一相绝缘接头一侧的金属套和另一相绝缘 接头另一侧的金属套相互连接后再集中分段接地的一种密封装置。包括护层过电压限制器、接地排、换 位排、公共接地端子等。
电缆护层过电压限制器shield overvoltage limiter
串接在电缆金属屏蔽(金属套)和大地之间,用来限制在系统暂态过程中金属屏蔽层电压的装置。
回流线 parallel earth continuous conductor
单芯电缆金属屏蔽(金属套)单点互联接地时,为抑制单相接地故障电流形成的磁场对外界的影响 和降低金属屏蔽(金属套)上的感应电压,沿电缆线路敷设一根阻抗较低的接地线。
电缆分接箱 cable dividing box
完成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但一般不具备控制测量等二次辅助配置的专用电气连 接设备。
注:电缆分接箱常用于城市环网供电和(或)辐射供电系统中分配电能和(或)终端供电。一般直 接安装在户外,有时也安装户内。
电缆线路缺陷 cable defect
电缆线路的完好性受到破坏,但电缆线路还可继续运行。简称为缺陷。
电缆线路故障cable fault
由于电缆线路的电气性能被破坏,导致线路不能运行的情况。简称为故障。
3. 11
电缆线路外力破坏防护 cable external damage protection
防止电缆线路在外力作用下造成损坏的方法和措施。
3. 12
电缆线路巡视检查 cable route inspection
为提高电缆线路的安全可靠性,及时发现电缆线路可能存在缺陷或隐患,为电缆线路维护检修及状 态评价等提供依据,运行人员根据运行状态对管辖范围内的电缆线路进行的经常性观测、检杳、记录等 工作。
3. 13
电缆线路状态检修 cable condition-based maintenance
以电缆线路的安全、可靠性、环境、成本为基础,通过电缆线路状态评价、风险评估和检修决策, 达到运行安全可靠、检修成本合理的一种检修策略。
电缆线路技术资料 cable circuit technical records
有关电缆线路建设、验收和运行的全部文件和资料。通常包括原始资料、施工资料、验收资料、运 行资料和维护检修资料等。
4.1电缆线路运行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 力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4.2运行人员应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4.3运行单位应全面做好电缆线路的验收、运行、状态巡视和监测、状态维护检修、设备状态评价工 作。并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制定工作重点,解决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
4.4运行单位应参与电缆线路的规划、路径选择、设计审查、设备选型、招标及电缆线路施工验收等 工作。根据历年反事故措施、安全措施的要求和运行经验,提出改进建议,力求设计、选型、施工与运 行协调一致。
4.5运行单位应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做到每冋(条)电缆线路有专人负责。
4.6运行单位应定期召开运行分析会,对运行工作中出现的带有共性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地分析,提 出解决办法,提高运行管理水平。电缆线路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进行故障分析,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 施。
4.7运行单位应建立电缆线路资产台帐,定期清查核对,保证帐物相符。对与公用电网直接连接的且 签订代维护协议的用户电缆应建立台帐。
4.8运行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实行科学管理。新材料和新产品应通过标准规定的试验、鉴定或 工厂评估合格后方可挂网试用,在试用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应用。
4.9运行人员应参加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技术资质,认真做好所管辖电缆线路的巡视、维护和缺陷 填报工作,建立健全技术资料档案,并做到齐全、准确,与现场实际相符。
5. 1. 1电缆线路运行性能,应山电缆线路设计确定。所采用的电缆线路设计应符合GB 50217-2007和 DL/T 5221—2005的要求,并充分考虑电缆线路的预期使用功能。
5. 1.2所选用的电缆、附件及附属设备的性能应符合Q/GDW317-2009的要求。
5.2. 1电缆和附件的额定电压用U。、U和幅标不并不得低于表1的规定。
5.2.2电缆线路主绝缘的雷电冲击绝缘水平*1应根据避雷器的保护特性、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的波阻 抗、电缆的长度及雷击点距电缆终端的距离等因素计算确定,操作冲击绝缘水平应与同电压等级设备的 操作冲击电压相适应,但不得低于表1的规定。
Uo:电缆设计时采用的导体对地或金属屏蔽之间的额定工频电压有效值;
U:电缆设计时采用的导体之间的额定工频电压有效值;
Um:电缆所在系统的最髙系统电压有效值。
uQ/u/um | 0.6/1/1.2 | 8.7/10/12, 8.7/15/17.5 | 12/20/24 | 26/35/40.5 | |
Upl | 一 | 95 | 125 | 200 | |
Uo/WUm | 50/66/72.5 | 64/110/126 | 127/220/252 | 190/330/363 | 290/500/550 |
Upl | 450 | 550 | 1050 | 1175 | 1550 |
Up2 | 一 | 一 | 一 | 950 | 1175 |
表1电缆和附件的额定电压和冲击耐受电压
单位为千伏
5.2.3电缆线路的金属套一端互联接地或三相交叉互联接地的髙压单芯电缆,当电缆线路系统发生短 路或遭受雷电冲击和操作冲击电压作用时,在金属套不接地端或交叉互联处出现的过电压可能导致外护 套绝缘发生击穿,此时作用在外护套上的电压主要取决于过电压限制器的残压。外护套的雷电冲击耐受 电压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外护套雷电冲击耐受水平 单位为千伏
主绝缘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 外护套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 主绝缘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 外护套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
380以下 | 20 | 1175〜1425 | 62.5 |
380〜750 | 37.5 | 1550 | 72.5 |
1050 | 47.5 | 一 | 一 |
5. 3. 1电缆线路正常运行时导体允许的长期最髙运行温度和短路时电缆导体允许的最髙工作温度应符 合附录A的规定。
5.3.2电缆线路的载流量,应根据电缆导体的允许工作温度,电缆各部分的损耗和热阻,敷设方式, 并列冋路数,环境温度以及散热条件等计算确定。对于单芯电缆,如采用铁磁材料作为保护管、使用钢 丝铠装(包括有隔磁结构)电缆,应考虑山此产生对载流量的影响。不同敷设条件下电缆允许持续载流 量及校正系数见附录B。
5.3.3电缆线路在正常运行时不允许过负荷。
5.4.1有机械保护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有关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和设置电 缆线路保护区标志,并符合7.3的要求。
5.4.2有防水要求的电缆线路,电缆应有纵向和径向阻水措施。绝缘屏蔽与金属套间的纵向阻水结构 可采用半导电阻水膨胀带绕包而成,或采用具有纵向阻水功能的金属丝屏蔽布绕包结构;导体纵向阻水 可在导体绞合绞入阻水绳等材料。径向防水应采用铅套、平滑铝套、皱纹铝套、皱纹铜套或皱纹不锈钢 套。接头的防水应采用铜套,必要时可增加玻璃钢防水外壳。
5.4.3有防火要求的电缆线路,除选用阻燃外护套外,还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缆通道管理规范》 的有关要求,在电缆通道内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5.4.4在特殊环境下,可选用对人体和环境无害的防白蚁、鼠啮和微生物侵蚀的特种外护套。同时应 视腐蚀严重程度选择合适的金属套。
5.5. 1三芯电缆线路的金属屏蔽层和铠装层应在电缆线路两端直接接地。当三芯电缆具有塑料内衬层 或隔离套时,金属屏蔽层和铠装层宜分别引出接地线,且两者之间宜采取绝缘措施。
5.5.2单芯电缆金属屏蔽(金属套)在线路上全少有一点直接接地,任一点非直接接地处的正常感应 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取能防止人员任意接触金属屏蔽(金属套)的安全措施时,满载情况下不得大于300V;
2)未采取能防止人员任意接触金属屏蔽(金属套)的安全措施时,满载情况下不得大于50V。 5.5.3单芯电缆线路的金属屏蔽(金属套)接地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线路较短且符合感应电压规定要求时,可采取在线路一端直接接地而在另一端经过电压限 制器接地,或中间部位单点直接接地而在两端经过电压限制器接地。
2) 上述情况以外的电缆线路,应将电缆线路均匀分割成三段或三的倍数段,采用绝缘接头实施交 叉互联接地。
3) 水底电缆线路可采取线路两端直接接地,或两端直接接地的同时,沿线多点直接接地。
5.5.4单芯电缆金属屏蔽(金属套)单点直接接地时,下列情况下宜考虑沿电缆邻近平行敷设一根两 端接地的绝缘回流线。
1) 系统短路时电缆金属屏蔽(金属套)上的工频感应电压,超过电缆外护层绝缘耐受强度或过电 压限制器的工频耐压。
5.6敷设要求
电缆线路各种不同敷设和安装方式除应符合GB 50217—2007,GB 50168—2006和DL/T 5221—2005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5. 6. 1直埋敷设
5. 6. 1. 1直埋电缆的埋设深度。一般由地面至电缆外护套顶部的距离不小于0.7m,穿越农田或在车行 道下时不小于Im。在引入建筑物、与地下建筑物交叉及绕过建筑物时可浅埋,但应采取保护措施。
5.6. 1.2敷设于冻土地区时,宜埋入冻土层以下。汽无法深埋时可埋设在土壤排水性好的干燥冻土层 或冋填土中,也可采取其它防止电缆线路受损的措施。
5. 6. 1.3电缆相互之间,电缆与其它管线、构筑物基础等最小允许间距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严禁将 电缆平行敷设于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
5.6. 1.4电缆周围不应有石块或其它硬质杂物以及酸、碱强腐蚀物等,沿电缆全线上下各铺设100mm 厚的细土或沙层,并在上面加盖保护板,保护板覆盖宽度应超过电缆两侧各50mm。
5.6. 1.5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30m〜50m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 的路径标志或标桩。
5.6.2电缆沟及隧道敷设
5. 6. 2. 1电缆隧道净高不宜小于1900mm,与其它沟道交叉段净高不得小于1400mm。
5. 6. 2. 2电缆沟、隧道或工作井内通道的净宽,不宜小于表3的规定。
表3电缆沟、隧道中通道净宽允许最小值 单位为毫米
电缆支架配置及通道特征 | 电缆沟深 | 电缆隧道 | ||
<600 | 600-1000 | N1000 | ||
两侧支架间净通道 | 300 | 500 | 700 | 1000 |
单列支架与壁间通道 | 300 | 450 | 600 | 900 |
5. 6. 2. 3电缆支架的层间垂直距离,应满足能方便地敷设电缆及其固定、安置接头的要求,在多根电 缆同置一层支架上时,有更换或增设任一电缆的可能,电缆支架之间最小净距不宜小于表4的规定。
表4电缆支架层间垂直最小净距 单位为毫米
电压等级 | 电缆隧道 | 电缆沟 |
10kV及以下 | 200 | 150 |
表4 (续)
电压等级 | 电缆隧道 | 电缆沟 |
35kV | 250 | 200 |
66 kV—500 kV | 2D+50 | 2D+50 |
注:D为电缆外径。 |
5. 6. 2. 4电缆沟和隧道应有不小于0.5%的纵向排水坡度。电缆沟沿排水方向适当距离设置集水井,电 缆隧道底部应有流水沟,必要时设置排水泉,排水泉应有自动启闭装置。
5. 6. 2. 5电缆隧道应有良好通风、照明、通讯和防火设施,必要时应设置安全出口。
5. 6. 2. 6电缆沟与煤气(或天然气)管道临近平行时,应做好防止煤气(或天然气)泄漏进入沟道的 措施。
5. 6. 3排管敷设
5. 6. 3. 1选择排管路径时,尽可能取直线,在转弯和折角处,应增设工井。在直线部分,两工井之间 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排管在工井处的管口应封堵。
5. 6. 3. 2工井尺寸应考虑电缆弯曲半径和满足接头安装的需要,工井高度应使工作人员能站立操作, 工井底应有集水坑,向集水坑池水坡度不应小于0.3%。
5. 6. 3. 3在敷设电缆前,应疏通检查排管内壁有无尖刺或其它障碍物,防止敷设时损伤电缆。
5. 6. 3.4管的内径不宜小于电缆外径或多根电缆包络外径的1.5倍,一般不宜小于150mm。
5. 6. 3.5在10%以上的斜坡排管中,应在标高较高一端的工井内设置防止电缆因热伸缩而滑落的构件。
5. 6.4桥梁敷设
5. 6. 4. 1敷设在桥梁上的电缆如经常受到震动,应加垫弹性材料制成的衬垫(如沙枕、弹性橡胶等)。 桥墩两端和伸缩缝处应留有松弛部分,以防电缆山于桥梁结构胀缩而受到损伤。
5. 6. 4. 2敷设于木桥上的电缆应置于耐火材料制成的保护管或槽盒中,管的拱度不应过大,以免安装 或检修管内电缆时拉伤电缆。
5. 6. 4. 3露天敷设时应尽量避免太阳直接照射,必要时加装遮阳罩。
5. 6. 5水底敷设
5. 6. 5. 1水底电缆应是整根电缆。汽格根电缆超过制造厂制造能力时,可采用软接头连接。如水底电 缆经受较大拉力时,应尽可能采用绞向相反的双层钢丝铠装电缆。
5. 6. 5. 2通过河流的电缆线路,应敷设于河床稳定及河岸很少受到冲损的地方。应尽量避开在码头、 锚地、港湾、渡口及有船停泊处。
5. 6. 5. 3水底电缆线路敷设必须平放水底,不得悬空。条件允许时,应尽可能埋设在河床下,浅水区 的埋深不宜小于0.5m,深水航道的埋深不宜小于2m。不能深埋时,应有防止外力破坏措施。
5.6. 5.4水底电缆平行敷设时的间距不宜小于最高水位水深的2倍;埋入河床(海底)以下时,其间 距按埋设方式或埋设机的工作活动能力确定。
5. 6. 5. 5水底电缆引到岸上的部分应采取穿管或加保护盖板等保护措施,其保护范围,下端应为最低 水位时船只搁浅及撑篙达不到之处;上端应直接进入护岸或河堤Im以上。
5.6.6防火与阻燃
5. 6. 6. 1变电站电缆夹层、电缆竖井、电缆隧道、电缆沟等空气中敷设的电缆,应选用阻燃电缆。
5. 6. 6. 2在上述场所中已经运行的非阻燃电缆,应包绕防火包带或涂防火涂料。电缆穿越建筑物孔洞 处,必须用防火封堵材料堵塞。
5. 6. 6. 3隧道中应设置防火墙或防火隔断;电缆竖井中应分层设置防火隔板;电缆沟每隔一定的距离 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电缆通道与变电站和重要用户的接合处应设置防火隔断。
5. 6. 6. 4电缆夹层、电缆隧道宜设置火情监测报警系统和排烟通风设施,并按消防规定,设置沙桶、 灭火器等常规消防设施。
5. 6. 6. 5对防火防爆有特殊要求的,电缆接头宜采用填沙、加装防火防爆盒等措施。
5.7其它要求
5. 7. 1自容式充油电缆线路供油系统应保证电缆运行时的油压变化符合下列规定:
1) 冬季最低温度空载时,电缆线路最高部位油压不小于允许最低工作油压。
2) 夏季最髙温度满载时,电缆线路最低部位油压不大于允许最髙工作油压。
3) 夏季最髙温度时负荷突然增至满载时,电缆线路最低部位或供油装置区间长度一半部位的油压 不宜大于允许最高暂态油压。
4) 冬季最低温度时负荷从满载突然切除时,电缆线路最高部位或供油装置区间长度一半部位的油 压不得小于允许最低工作油压。
5) 水底充油电缆的油压整定,除了考虑因负荷变化产生油压变化外,还应考虑在水最深处电缆内 部油压必须大于该处在最高水位时的水压,防止铅包有渗漏时水分侵入电缆内部。
5.7.2电缆线路的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的最大允许高度差除满足设计要求外,还应考虑下列因素:
2) 电缆线路最高点和最低点的水平差超过表5规定时,应设置塞止式接头,分段供油。
表5最高点和最低点的允许水平差
屯压 kV | 有'无铠装 | 高度差 m |
1〜3 | 铠装 | 25 |
无铠装 | 20 | |
6—10 | 铠装或无铠装 | 15 |
20 〜35 | 铠装或无铠装 | 5 |
5.7.3电缆线路的交叉互联箱和接地箱箱体本体不得选用铁磁材料,并应良好的密封,固定牢固可靠, 满足长期浸泡要求。
5.7.4电缆护层过电压限制器配置选择应符合GB 50217-2007的要求。
5. 7. 5电缆的允许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5. 7. 6对于电缆密集敷设和重要的通道应加强温度、有毒有害气体和防盗等项目的在线监测,使电缆 线路处于实时监控状态。
6. 1. 1电缆线路应按照GB 50168—2006和DL/T 5161—2002等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分为中间验收和竣 工验收。
6.1.2电缆线路验收内容包括电缆及附件的敷设安装、电缆路径、附属设施、附属设备、交接试验等 资料和试验的验收。
6.2资料验收
电缆线路验收时应做好下列资料的验收和归档。
1)电缆线路走廊以及城市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包括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对于电缆线路路径 的批复文件、施工许可证等。
2) 完整的设计资料,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审査文件等。
3) 电缆线路(通道)沿线施工与有关单位签署的各种协议文件。
7) 电缆线路竣工图纸和路径图,比例尺一般为1:500,地下管线密集地段为1:100,管线稀少地段, 为l:1000o在房屋内及变电所附近的路径用1:50的比例尺绘制。平行敷设的电缆线路,必须标 明各条线路相对位置,并标明地下管线剖面图。电缆线路如采用特殊设计,应有相应的图纸和 说明。
8) 电缆敷设施工记录,应包括电缆敷设口期、天气状况、电缆检查记录、电缆生产厂家、电缆盘 号、电缆敷设总长度及分段长度、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等。
10) 电缆线路原始记录:长度、截面积、电压、型号、安装口期、电缆及附件生产厂家、设备参 数,中间接头及终端头的型号、编号、各种合格证书、出厂试验报告等。
13) 有油压的电缆线路应有供油系统压力分布图和油压整定值等资料,并有警示信号接线图。
6.3试验验收
对投入运行前的电缆线路除按附录E的规定进行交接试验外。试验项目还应包括下列项目:
2) 线路参数试验,包括测量电缆线路的正序阻抗、负序阻抗、零序阻抗、电容量和导体直流电阻等。
7.1.1电缆技术资料应有专人管理,建立图纸、资料清册,做到目录齐全、分类清晰、一线一档、检 索方便。
7.1.2根据电缆线路的变动情况,及时动态更新相关技术资料,确保与线路实际情况相符。
7. 1.3资料内容
7. 1.3.2投运前的验收资料(见6.2)o
7. 1.3.3设备台帐
1) 电缆线路设备台帐,应包括电缆线路的起止点、电缆型号规格、长度、附件型式、敷设方式、 投运日期等信息;
2) 电缆通道台帐,应包括电缆通道地理位置、长度、断面图等信息;
7. 1.3.4实物档案
1) 特殊型号电缆的截面图和实物样本。截面图应注明详细的结构和尺寸,实物样本应标明线路名 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口期等;
2) 电缆线路及附件典型故障样本,应注明线路名称、故障性质、故障日期等。
7. 1. 3. 5 生产管理资料
7. 1.3.6运行资料
7.2巡视检查
7. 2. 1 —般要求
7.2. 1.1运行单位应编制巡视检査工作计划,计划编制应结合电缆线路所处环境、巡视检査历史记录 以及状态评价结果。
7.2. 1.2运行人员应根据巡视检查计划开展巡视检查工作,收集记录巡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和隐患并 及时登记。
7. 2. 1. 3运行单位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和隐患进行分析,及时安排处理并上报上级生产管理部门。
7.2. 1.4巡视检查分为定期巡视和非定期巡视,其中非定期巡视包括故障巡视、特殊巡视等。
7.2.2定期巡视周期
1) 电缆通道路面及户外终端巡视:66kV及以上电缆线路每半个月巡视一次,35kV及以下电缆 线路每月巡视一次,发电厂、变电站内电缆线路每三个月巡视一次。
3) 35kV及以下开关柜、分支箱、环网柜内的电缆终端2〜3年结合停电巡视检查一次。
6) 电缆线路巡视应结合运行状态评价结果,适当调整巡视周期。
7.2.3非定期巡视
7. 2. 3. 1电缆线路发生故障后应立即进行故障巡视,具有交叉互联的电缆线路跳闸后,应同时对线路 上的交叉互联箱、接地箱进行巡视,还应对给同一用户供电的其它电缆线路开展巡视工作以供证用户供 电安全。
7.2. 3.2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等因素影响及电网安全稳定有特殊运行要求时,应组织运 行人员开展特殊巡视。对电缆线路周边的施工行为应加强巡视,已开挖暴露的电缆线路,应缩短巡视周 期,必要时安装临时视频监控装置进行实时监控或安排人员看护。
7. 2.4巡视检查要求
1)敷设于地下的电缆线路,应査看路面是否正常,有无开挖痕迹,沟盖、并盖有无缺损,线路标 识是否完整无缺等;査看电缆线路上是否堆置瓦砾、矿渣、建筑材料、笨重物件、酸碱性排泄
物或砌石灰坑、建房等;
2) 敷设于桥梁上的电缆,应检查桥梁电缆保护管、沟槽有无脱开或锈蚀,检查盖板有无缺损;
3) 检查电缆终端表面有无放电、污秽现象;终端密封是否完好;终端绝缘管材有无开裂;套管及 支撑绝缘子有无损伤;
4) 电气连接点固定件有无松动、锈蚀,引出线连接点有无发热现象;终端应力锥部位是否发热, 应对连接点和应力锥部位采用红外测温仪测量温度;
5) 有补油装置的交联电缆终端应检査油位是否在规定的范围之间;检査GIS筒内有无放电声响, 必要时测量局部放电;
6) 接地线是否良好,连接处是否紧固可靠,有无发热或放电现象;必要时测量连接处温度和单芯 电缆金属护层接地线电流,有较大突变时应停电进行接地系统检查,查找接地电流突变原因;
7) 电缆铭牌是否完好,相色标志是否齐全、清晰;电缆固定、保护设施是否完好等;
8) 检査电缆终端杆塔周围有无影响电缆安全运行的树木、爬藤、堆物及违章建筑等;
9) 对电缆终端处的避雷器,应检查套管是否完好,表面有无放电痕迹,检查泄漏电流监测仪数值 是否正常,并按规定记录放电计数器动作次数;
10) 通过短路电流后应检査护层过电压限制器有无烧熔现象,交叉互联箱、接地箱内连接排接触 是否良好;
11) 检查工井、隧道、电缆沟、竖井、电缆夹层、桥梁内电缆外护套与支架或金属构件处有无磨 损或放电迹象,衬垫是否失落,电缆及接头位置是否固定正常,电缆及接头上的防火涂料或 防火带是否完好;检查金属构件如支架、接地扁铁是否锈蚀;
12) 检查电缆隧道、竖井、电缆夹层、电缆沟内孔洞是否封堵完好,通风、排水及照明设施是否 完整,防火装置是否完好;监控系统是否运行正常;
13) 水底电缆应经常检査临近河(海)岸两侧是否有受潮水冲刷的现象,电缆盖板是否露出水面 或移位,同时检查河岸两端的警告牌是否完好;
14) 充油电缆应检查油压报警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油压是否在规定范围之内;
15) 多条并联运行的电缆要检测电流分配和电缆表面温度,防止电缆过负荷;
16) 对电缆线路靠近热力管或其它热源、电缆排列密集处,应进行土壤温度和电缆表面温度监视 测量,以防电缆过热。
7. 3外力破坏防护
7. 3. 1基本要求
1) 运行单位应根据国家电力设施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电缆线路外力破坏防护措施。
2) 运行单位应加强与政府规划、市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收集地区的规划建设、施工等信息, 及时掌握电缆线路所处周围环境动态情况。
3) 运行单位应加大电缆线路防护宣传,提高公民保护电缆线路重要性的认识,定期组织召开防外 力工作宣传会,督促施工单位切实执行有关保护地下管线的规定。
4) 运行单位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电缆线路通道内施工情况,査看电缆线路路面上是否有人施工,有 无挖掘痕迹,全面掌控路面施工状态。
5) 对于未经允许在电缆线路保护范围内进行的施工行为,运行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拍照记录, 并立即进行制止。
6) 允许在电缆线路保护范围内施工的,运行单位必须严格审査施工方案,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 与施工单位签订保护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施工期间,安排运行人员到现场进行监护,确保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施工范围»
7) 对于临近电缆线路的施工,运行人员应对施工方进行交底,包括路径走向、埋设深度、保护设
施等。并按不同电压等级要求,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
8) 汽电缆线路发生外力破坏时,应保护现场,留取原始资料,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汇报。
9) 运行单位应定期对外力破坏防护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7.3.2施工区域的防护
1) 对处于施工区域的电缆线路,应设置警告标志牌,标明保护范围。
2) 因施工必须挖掘而暴露的电缆,应山运行人员在场监护,并告知施工人员有关施工注意事项和 保护措施。对于被挖掘而露出的电缆应加装保护罩,需要悬吊时,悬吊间距应不大于1.5米。
3) 工程结束覆土前,运行人员应检査电缆及相关设施是否完好,安放位置是否正确,待恢复原状 后,方可离开现场。
7.3.3水底电缆的防护
1) 水底电缆线路应按水域管理部门的航行规定,划定一定宽度的防护区域,禁止船只抛锚,并按 船只往来频繁情况,必要时设置瞭望岗哨或安装监控装置,配置能引起船只注意的设施。
2) 在水底电缆线路防护区域内,发生违反航行规定的事件,应通知水域管辖的有关部门,尽可能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坏水底电缆事故的发生。
电缆线路的状态检修试验按照Q/GDW 168-2008规程的规定进行。
7. 5缺陷和隐患管理
7.5.1运行单位应制定缺陷及隐患管理流程,对缺陷及隐患的上报、定性、处理和验收等环节实行闭 环管理。
7.5.2巡视检查、状态检测和状态检修试验中发现的电缆线路缺陷及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包括:
1) 电缆本体、接头、户内外终端、交叉互联箱、接地箱、回流线、接地线、交叉互联线等。
2) 电缆保护凳、固定金具、连接金具和接头支架、保护管、分支箱等。
3) 电缆桥、电缆排管、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层、电缆工井、竖井、预埋导管等。
4) 电缆隧道排水系统、照明和电源系统、通风系统、防火系统等隧道附属设备,电缆线路测温系 统、接地电流监测系统、局放监控系统等。
7. 5. 3根据对运行安全的影响程度和处理方式进行分类并记入生产管理系统。电缆线路缺陷分为一般 缺陷、严重缺陷、危急缺陷三类。
1) 一般缺陷。设备本身及周围环境出现不正常情况,一般不威胁设备的安全运行,可列入小修计 划进行处理的缺陷。
2) 严重缺陷。设备处于异常状态,可能发展为事故,但设备仍可在一定时间内继续运行,须加强 监视并进行大修处理的缺陷。
3) 危急缺陷。严重威胁设备的安全运行,不及时处理,随时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必须尽快消 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的缺陷。
7.5.4危急缺陷消除时间不得超过24h,严重缺陷应在7d内消除,一般缺陷可结合检修计划尽早消 除,但必须处于可控状态。
7.5.5电缆线路带缺陷运行期间,运行单位应加强监视,必要时制定相应应急措施。
7.5.6运行单位定期开展缺陷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掌握缺陷消除情况和缺陷产生的原因,采取有针对 性相应措施。
7.5.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纳入口常工作中,按照“(排查)发现-评估-报告-治理(控制)-验收-销号” 的流程形成闭环管理。根据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两级。
1)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山于供电原因可能 导致重要电力用户严重生产事故的事故隐患。
2)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重伤事故,一般电网和设备事故的事故隐患。
7.5.8运行单位应建立缺陷及隐患管理台帐,及时更新核对,保证台帐与实际相符并记入生产管理系 统。
7. 6. 1状态评价
7.6. 1. 1按照Q/GDW 456—2010要求,依据电缆线路巡视检査、状态检测和状态检修试验结果、缺 陷消除和隐患排査治理记录及运行历史资料等开展电缆线路状态评价。
7. 6. 1. 2电缆线路评价状态分为“正常状态”、“注意状态”、“异常状态”和“严重状态”。
7.6. 1.3电缆线路状态评价以部件和樱体进行评价。当电缆线路的所有部件评价为正常状态,则该条 线路状态评价为正常状态。当电缆任一部件状态评价为注意状态、异常状态或严重状态时,电缆线路状 态评价为其中最严重的状态。
7. 6. 2 状态管理
依据状态评价结果,针对电缆线路运行状况,实施状态管理工作。
7. 6. 2. 1对于自身存在缺陷和隐患的电缆线路,应加强跟踪监视,增加带电检测频次,及时掌握隐患 和缺陷的发展状况,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条件时可对重要电缆线路开展接地电流、电缆表面温度和 局部放电等项目状态监测。
7.6. 2.2对自然灾害频发和外力破坏严重区域,应采取差异化巡视策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
7.6. 2.3恶劣天气和运行环境变化有可能威胁电缆线路安全运行时,应加强巡视,并采取有效的安全 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7.6. 2.4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有特殊要求时,应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开展动态巡视和安全 防护值守。
7.7备品备件
7.7.1运行单位应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制定备品管理制度,规范备品验收、入库、保管、领用、补充 等工作,绝缘及密封材料须明确规定使用年限。
7.7.2运行单位应备足电缆线路进行故障或缺陷修理时所需的常用性材料,包括电缆本体、电缆附件、 消耗性带材以及电缆支架、保护管、分支箱、接地线、交叉互联线、接地箱、交叉互联箱等附属设备。
7.7.3运行中各电压等级的电缆和附件均应有备品,其数量应在分析故障率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实际 情况与资金成本确定并及时补充。
7.7.4电缆备品应储存在清洁、干燥、宽敞、易取放的专用地方,有特殊存放环境要求的,按产品标 准要求储存。备品包装箱外应标明备品材料名称、入库口期和有效期。过期材料要及时清理。电缆盘应 放置于坚实地面上,或在盘下铺以枕垫,以防盘体陷入土中。电缆盘不许平放。
7.8技术培训
7.8.1电缆运行人员应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各项运行操作工作,并且每年应进 行不少于一次的岗位考核。
7.8.2运行人员应貝备以下基本知识和技能:
8.2依据电缆线路的状态评价结果,考虑设备风险因素,动态制定设备的维护检修计划,合理安排状 态检修的计划和内容。
8. 3电缆线路新投运1年后,应按照Q/GDW 168—2008要求进行例行试验,同时对电缆线路进行全面 检查,收集各种状态量,并据此进行状态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状态检修依据。
8.4对于运行达到一定年限,故障或发生故障概率明显增加的设备,宜根据设备运行及评价结果,对 检修计划及内容进行调樱。
8.5电缆线路状态检修按照Q/GDW455—2010要求进行,检修分类和检修项目见附录F。
9.1.1电缆线路发生故障,根据线路跳闸、故障测距和故障寻址器动作等信息,对故障点位置进行初 步判断,并组织人员进行故障巡视,重点巡视电缆通道、电缆终端、电缆接头及与其它设备的连接处, 确定有无明显故障点。
9.1.2如未发现明显故障点,应对所涉及的各段电缆使用兆欧表或耐压仪器进一步进行故障点查找。 9.1.3故障电缆段查出后,应将其与其它带电设备隔离,并做好满足故障点测寻及处理的安全措施。 9.2故障测寻
9. 2.1电缆故障的测寻一般分故障类型判别、故障测距和精确定位三个步骤。
9.2.2电缆故障的类型一般分接地、短路、断线、闪络及混合故障等五种,可使用兆欧表测量相间及 每相对地绝缘电阻、导体连续性来确定,必要时对电缆施加不超过DL/T 596—1996规定的预防性试验 中的直流电压判定其是否为闪络性故障。
9.2.3电缆故障测距主要有电桥法、低压脉冲反射法和高压闪络法。
9.2.4电缆故障精确定位主要有音频感应法、声测法、声磁同步法和跨步电压法。
9. 2. 5充油电缆可采用流量法和冷冻法测寻漏油点的方法确定故障点。
9.2.6故障点经初步测定后,在精确定位前应与电缆路径图仔细核对,必要时应用电缆路径仪探测确 定其准确路径。
9. 3故障修复
9. 3.1电缆线路发生故障,应积极组织抢修,快速恢复供电。
9. 3.2锯断故障电缆前应与电缆走向图进行核对,必要时使用专用仪器进行确认,在保证电缆导体可 靠接地后,方可工作。
9. 3. 3故障电缆修复前应检查电缆受潮情况,如有进水或受潮,必须采取去潮措施或切除受潮线段。在 确认电缆未受潮、分段电缆绝缘合格,方可进行故障部位修复。
9. 3.4故障修复应按照电力电缆及附件安装工艺要求进行,确保修复质量。
9. 3.5故障电缆修复后,应参照GB 50150—2006的规定进行试验,并进行相位核对,经验收合格后, 方可恢复运行。
9.4故障分析
9. 4.1电缆故障处理完毕,应进行故障分析,查明故障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完成故障分析报告。
9. 4.2故障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故障情况(包括系统运行方式、故障经过、相关保护动作及测 距信息、负荷损失情况等);故障电缆线路基本信息(包括线路名称、投运时间、制造厂家、规格型 号、施工单位等);原因分析(包括故障部位、故障性质、故障原因等);暴露出的问题;采取应对 措施等。
9.5资料归档
9. 5.1电缆故障测寻资料应妥善保存归档,以便以后故障测寻时对比。
9. 5.2每次故障修复后,要按照公司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认真填写故障记录、修复记录和试验报 告,及时更改有关图纸和装置资料。
9. 5.3对典型的非外力电缆故障,其故障点样本应按7.1.3.4的要求妥善保管。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电缆导体最高允许温度
表A. 1电缆导体最高允许温度
屯缆类型 | 电压 kV | 最高运行温度 °C | |
额定负荷时 | 短路时 | ||
聚氣乙烯 | 1 | 70 | 160 |
粘性浸渍纸绝缘 | 10 | 70 | 250, |
35 | 60 | 175 | |
不滴流纸绝缘 | 10 | 70 | 250a |
35 | 65 | 175 | |
自容式充油电缆 | 66 〜500 | 85 | 160 |
交联聚乙烯 | 1—500 | 90 | 250a |
a铝芯电缆短路允许最高温度为200C |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敷设条件不同时电缆允许持续载流量及校正系数
表B.l 1〜3kV油纸、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空气中敷设时允许载流量 单位为安培
绝缘类型 | 不滴流纸 | 聚氯乙烯 | |||
钢铠 | 有铠装 | 无铠装 | |||
电缆导体最高工作温度(°C) | 70 | 70 | |||
电缆芯数 | -H- 一心 | 三芯或四芯 | -H- 一心 | 三芯或四芯 | |
电缆导体截面 (mm2) | 2.5 | 一 | 18 | 15 | |
4 | 30 | 26 | 24 | 21 | |
6 | 40 | 35 | 31 | 27 | |
10 | 52 | 44 | 44 | 38 | |
16 | 69 | 59 | 60 | 52 | |
25 | 93 | 79 | 79 | 69 | |
35 | 111 | 98 | 95 | 82 | |
50 | 138 | 116 | 121 | 104 | |
70 | 174 | 151 | 147 | 129 | |
95 | 214 | 182 | 181 | 155 | |
120 | 245 | 214 | 211 | 181 | |
150 | 280 | 250 | 242 | 211 | |
185 | 一 | 285 | 一 | 246 | |
240 | 一 | 338 | 一 | 294 | |
300 | 一 | 383 | 一 | 328 | |
环境温度(°C) | 40 | ||||
注:适用于铝芯屯缆,铜芯电缆的允许持续载流量值可乘以1.29。 |
表B.2 1〜3kV油纸、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直埋敷设时允许载流量 单位为安培
绝缘类型 | 不滴流纸 | 聚氯乙烯 | |||||
钢铠 | 有铠装 | 无铠装 | 有铠装 | ||||
电缆导体最高工作温度(°C) | 70 | 70 | |||||
电缆芯数 | --■ 11 - 一心 | 三芯或四芯 | -H- 一心 | 三芯或四芯 | -H- 一心 | 三芯或四芯 | |
电缆导体截面 (mm2) | 4 | 34 | 29 | 36 | 31 | 34 | 30 |
6 | 45 | 38 | 45 | 38 | 43 | 37 | |
10 | 58 | 50 | 62 | 53 | 59 | 50 | |
16 | 76 | 66 | 83 | 70 | 79 | 68 | |
25 | 105 | 88 | 105 | 90 | 100 | 87 | |
35 | 126 | 105 | 136 | 110 | 131 | 105 |
表B.2 (续)
屯缆芯数 | —H— ——心 | 三芯或四芯 | ―--++- ——心 | 三芯或四芯 | ―--++- ——心 | 三芯或四芯 | |
电缆导体截面 (mm2) | 50 | 146 | 126 | 157 | 134 | 152 | 129 |
70 | 182 | 154 | 184 | 157 | 180 | 152 | |
95 | 219 | 186 | 226 | 189 | 217 | 180 | |
120 | 251 | 211 | 254 | 212 | 249 | 207 | |
150 | 284 | 240 | 287 | 242 | 273 | 237 | |
185 | 一 | 275 | 一 | 273 | 一 | 264 | |
240 | 一 | 320 | 一 | 319 | 一 | 310 | |
300 | 一 | 356 | 一 | 347 | 一 | 347 | |
土壤热阻系数CC-m/W) | 1.5 | 1.2 | |||||
环境温度(°C) | 25 | ||||||
注:适用于铝芯屯缆,铜芯电缆的允许持续载流量值可乘以1.29。 |
表B. 3 1〜3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空气中敷设时允许载流量 单位为安培
屯缆芯数 | —--H- 二心 | 单芯 | |||||
电缆排列方式 | 品字形 | 水平 | |||||
电缆导体最高工作温度(°C) | 90 | ||||||
电缆导体材质 | 铝 | 铜 | 铝 | 铜 | 铝 | 铜 | |
电缆导体截面 (mm2) | 25 | 91 | 118 | 100 | 132 | 114 | 150 |
35 | 114 | 150 | 127 | 164 | 146 | 182 | |
50 | 146 | 182 | 155 | 196 | 173 | 228 | |
70 | 178 | 228 | 196 | 255 | 228 | 292 | |
95 | 214 | 273 | 241 | 310 | 278 | 356 | |
120 | 246 | 314 | 283 | 360 | 319 | 410 | |
150 | 278 | 360 | 328 | 419 | 365 | 479 | |
185 | 319 | 410 | 372 | 479 | 424 | 546 | |
240 | 378 | 483 | 442 | 565 | 502 | 643 | |
300 | 419 | 552 | 506 | 643 | 588 | 738 | |
400 | 一 | 一 | 611 | 771 | 707 | 908 | |
500 | 一 | 一 | 712 | 885 | 830 | 1026 | |
630 | 一 | 一 | 826 | 1008 | 963 | 1177 | |
环境温度(°C) | 40 | ||||||
注:水平形排列电缆相互间中心距为屯缆外径的2倍。 |
表B.4 1〜3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直埋敷设时允许载流量 单位为安培 | |||||||
电缆芯数 | -■it- 二心 | 单芯 | |||||
电缆排列方式 | 品字形 | 水平 | |||||
电缆导体最高工作温度('C) | 90 | ||||||
电缆导体材质 | 铝 | 铜 | 铝 | 铜 | 铝 | 铜 | |
电缆导体截面 (mm2) | 25 | 91 | 117 | 104 | 130 | 113 | 143 |
35 | 113 | 143 | 117 | 169 | 134 | 169 | |
50 | 134 | 169 | 139 | 187 | 160 | 200 | |
70 | 165 | 208 | 174 | 226 | 195 | 247 | |
95 | 195 | 247 | 208 | 269 | 230 | 295 | |
120 | 221 | 282 | 239 | 300 | 261 | 334 | |
150 | 247 | 321 | 269 | 339 | 295 | 374 | |
185 | 278 | 356 | 300 | 382 | 330 | 426 | |
240 | 321 | 408 | 348 | 435 | 378 | 478 | |
300 | 365 | 469 | 391 | 495 | 430 | 543 | |
400 | 一 | 一 | 456 | 574 | 500 | 635 | |
500 | 一 | 一 | 517 | 635 | 565 | 713 | |
630 | 一 | 一 | 582 | 704 | 635 | 796 | |
土壤热阻系数CC-m/W) | 2.0 | ||||||
环境温度(°C) | 40 |
注:水平形排列电缆相互间中心距为电缆外径的2倍
表B. 5 10kV三芯电缆允许载流量 单位为安培 | |||||||
绝缘类型 | 不滴流纸 | 交联聚乙烯 | |||||
钢铠 | 有铠装 | 无铠装 | 有铠装 | ||||
电缆导体最高工作温度(°C) | 90 | ||||||
敷设方式 | 空气中 | 直埋 | 空气中 | 直埋 | 空气中 | 直埋 | |
电缆导体截面 (mm2) | 25 | 63 | 79 | 100 | 90 | 100 | 90 |
35 | 77 | 95 | 123 | 110 | 123 | 105 | |
50 | 92 | 111 | 146 | 125 | 141 | 120 | |
70 | 118 | 138 | 178 | 152 | 173 | 152 | |
95 | 143 | 169 | 219 | 182 | 214 | 182 | |
120 | 168 | 196 | 251 | 205 | 246 | 205 | |
150 | 189 | 220 | 283 | 223 | 278 | 219 | |
185 | 218 | 246 | 324 | 252 | 320 | 247 | |
240 | 261 | 290 | 378 | 292 | 373 | 292 | |
300 | 295 | 325 | 433 | 332 | 428 | 328 | |
400 | 一 | 一 | 506 | 378 | 501 | 374 | |
500 | 一 | 一 | 579 | 428 | 574 | 424 | |
土壤热阻系数CC-m/W) | 一 | 1.2 | 一 | 2.0 | 一 | 2.0 | |
环境温度(笆) | 40 | 25 | 40 | 25 | 40 | 25 |
注:适用于铝芯电缆,铜芯电缆的允许持续载流量值可乘以1.29
表B. 6 35kV及以下电缆在不同环境温度时的载流量的校正系数K
敷设环境 | 空气中 | 土壤中 | |||||||
环境温度(°C) | 30 | 35 | 40 | 45 | 20 | 25 | 30 | 35 | |
缆芯最高工作温度 (°C) | 60 | L22 | 1.11 | 1.0 | 0.86 | L07 | 1.0 | 0.93 | 0.85 |
65 | L18 | 1.09 | 1.0 | 0.89 | L06 | 1.0 | 0.94 | 0.87 | |
70 | 1.15 | 1.08 | 1.0 | 0.91 | 1.05 | 1.0 | 0.94 | 0.88 | |
80 | 1.11 | 1.06 | 1.0 | 0.93 | 1.04 | 1.0 | 0.95 | 0.90 | |
90 | L09 | 1.05 | 1.0 | 0.94 | L04 | 1.0 | 0.96 | 0.92 | |
注:其它环境温度下载流量的校正系数K町按下式计算: k= EHfT 也-劣 式中:% —缆芯最高工作温度(°C); 仇——对应于额定载流量的基准环境温度(°C);在空气中取40°C,在土壤中取25°C; %——实际环境温度(°C)。 |
表B. 7不同土壤热阻系数时的载流量的校正系数K
土壤热阻系数 °C -m/W | 分类特征 (土壤特性和雨量) | 校正系数 |
0.8 | 土壤很潮湿,经常下雨。如湿度大于9%的沙土;湿度大于10%的沙一泥土等 | 1.05 |
1.2 | 土壤潮湿,规律性下雨。如湿度大于7%但小于9%的沙土;湿度为12%〜14% 的沙一泥土等 | 1.0 |
1.5 | 土壤较干燥,雨量不大。如湿度为8%〜12%的沙一泥土等 | 0.93 |
2.0 | 土壤较干燥,少雨。如湿度大于4%但小于7%的沙土;湿度为4%〜8%的沙一 泥土等 | 0.87 |
3.0 | 多石地层,非常十燥。如湿度小于4%的沙土等 | 0.75 |
注:本表适用于缺乏实测土壤热阻系数时的粗略分类,对HOkV及以上屯压电力屯缆线路工程,宜以实测方式确定 土壤热阻系数。 |
表B. 8直埋多根并行敷设时电缆载流量校正系数
列根数 净距缆有'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00 mm | 1.00 | 0.9 | 0.85 | 0.80 | 0.78 | 0.75 | 0.73 | 0.72 | 0.71 | 0.70 |
200 mm | 1.00 | 0.92 | 0.87 | 0.84 | 0.82 | 0.81 | 0.80 | 0.79 | 0.79 | 0.78 |
300 mm | 1.00 | 0.93 | 0.90 | 0.87 | 0.86 | 0.85 | 0.85 | 0.84 | 0.84 | 0.83 |
注:本表不适用于二相交流系统中使用的单芯电缆 |
表B.9空气中单层多根并行敷设电缆载流量校正系数
并列根数 | 1 | 2 | 3 | 4 | 6 | |
电缆中心距 | s=d | 1.00 | 0.90 | 0.85 | 0.82 | 0.80 |
表B. 9 (续)
并列根数 | 1 | 2 | 3 | 4 | 6 | |
电缆中心距 | s=2d | 1.00 | LOO | 0.98 | 0.95 | 0.90 |
s=3d | 1.00 | LOO | 1.00 | 0.98 | 0.96 | |
注1: s为电力电缆中心间距离,d为电力电缆外径。 注2:本表按全部屯力屯缆具有相同外径条件制订,当并列敷设的电力电缆外径不同时,G值可近似地取屯力屯缆外 |
拒的平均值。
注3:本表不适用于二相交流系统中使用的单芯电力电缆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电缆与电缆或管道、道路、构筑物等相互间容许最小净距
表C. 1电缆与电缆或管道、道路、构筑物等相互间容许最小净距 单位为米 | |||
电缆直埋敷设时的配置情况 | 平行 | 交叉 | |
控制屯缆间 | - | 0.5a | |
屯力屯缆之间或与控制屯 缆之间 | 10kV及以下 | 0.1 | 0.5a |
10kV以上 | 0.25b | 0.5a | |
不同部门使用的电缆间 | 0.5b | 0.5a | |
电缆与地下管沟及设备 | 热力管沟 | 2.0b | 0.5a |
油管及易燃气管道 | 1.0 | 0.5a | |
其它管道 | 0.5 | 0.5a | |
电缆与铁路 | 非直流电气化铁路路轨 | 3.0 | 1.0 |
直流屯气化铁路路轨 | 10.0 | 1.0 | |
电缆建筑物基础 | 0.6c | - | |
电缆与公路边 | L0c | ||
屯缆与排水沟 | L0c | ||
电缆与树木的主干 | 0.7 | ||
屯缆与IkV以下架空线屯杆 | L0c | ||
电缆与1 kV以上架空线杆塔基础 | 4.0c |
a用隔板分隔或电缆穿管时可为0.25m; b用隔板分隔或电缆穿管时可为0.1m; c特殊情况可酌减且.最多减少一半值。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电缆敷设和运行时的最小弯曲半径
项 H | 35kV及以下的电缆 | 66kV及以上的 电缆 | |||
单芯电缆 | 三芯屯缆 | ||||
无铠装 | 有铠装 | 无铠装 | 有铠装 | ||
敷设时 | 20D | 15。 | 15D | 12D | 20D |
运行时 | 15D | 12D | 12D | 1OD | 15D |
注1: 成品屯缆标称外径。
注2:非本表范围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按制造厂提供的技术资料的规定。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电缆线路交接试验项目和方法
电缆线路的交接试验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注:橡塑绝缘电力电缆试验项目应按本条第1)、3)、4)、5)、7)和8)款进行。当不具备条件时,额定电压 U/U为18/30kV及以下电缆,允许用直流耐压试验及泄漏电流测量代替交流耐压试验;纸绝缘电缆试验项目应按本条第 1)、2)和5)项;自容式充油电缆试验项目应按本条第1)、2)、5)、6)和7)款进行。
E.2电缆线路的试验
电缆线路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电缆系统进行耐压试验或测量绝缘电阻时,应分别在每一相上进行。对一相进行试验或测量 时,其它两相导体、金属屏蔽或金属套和铠装层一起接地;
2) 对金属屏蔽或金属套一端接地,另一端装有护层电压限制器的单芯电缆主绝缘作耐压试验时, 必须将护层电压限制器短接,使这一端的电缆金属屏蔽或金属套临时接地。
E. 3测量绝缘电阻
1) 主绝缘可用2500V或5000V兆欧表测量。耐压试验前后绝缘电阻测量应无明显变化;
2) 橡塑电缆外护套的绝缘电阻用500V兆欧表测量,不低于0.5MQ-kmo
E.4直流耐压试验及泄漏电流测量
2) 纸绝缘电缆,对于统包绝缘(带绝缘):对于分相屏蔽绝缘:U,^5xU0
3) 18/3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橡塑绝缘电缆:Ut=4xU0
5) 试验电压可分4〜6阶段均匀升压,每阶段停留Imin,并读取泄漏电流值。试验电压升全规定 值后维持15min,其间读取Imin和15min时泄漏电流。测量时应消除杂散电流的影响。
6) 电缆泄漏电流的三相不平衡系数(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不应大于2;当泄漏电流小于20卩A, 其不平衡系数不作规定。泄漏电流值和不平衡系数只作为判断绝缘状况的参考,不作为是否能 投入运行的判据。
7) 电缆的泄漏电流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电缆绝缘可能有缺陷,应查找原因并予以处理。
电缆额定电压UJU |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 直流试验电压 |
48/66 | 325 | 165 |
350 | 175 | |
64/110 | 450 | 225 |
550 | 275 | |
127/220 | 850 | 425 |
950 | 475 | |
1050 | 510 | |
190/330 | 1175 | 585 |
1300 | 650 | |
290/500 | 1425 | 710 |
1550 | 775 | |
1675 | 835 | |
注:当现场条件只允许采用交流耐压方法时,应该采用的交流电压(有效值)为上列直流试验电压值的50%。 |
根据试验条件或有特殊规定选择下列两种方法之一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1)橡塑电缆采用20Hz〜300Hz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值及时间见表E.2o
表E. 2 橡塑电缆20Hz〜300Hz交流耐压电压值和时间
额定屯压即U kV | 试验电压 | 时间 min |
3.6/6 〜18/30 | 1.7*、2S或 2.5S | 5、30 或 60 |
21/35 〜64/110 | 1.7U。或 2Uo | 30 或 60 |
127/220 | 1.7U。或 1.4Uo | 60 |
190/330 | 1.7 L'o 或 1.3S | 60 |
290/500 | 1.7L'o或 LIU。 | 60 |
注:对于已经运行的电缆线路,可釆用较低的试验电压和(或)较短的试验时间。在考虑电缆线路的运行时间、环境 条件、击穿历史和试验的目的后,协商确定试验的电压和时间。 |
2)采用正常系统相对地电压直接合闸施加24h方法。
E.6可能时(结合其它连接设备一起),测量在相同温度下的回路金属屏蔽层和导体的直流电阻,求取 金属屏蔽层电阻和导体电阻比,作为今后监测基础数据。
E.7检査电缆线路的两端相位应一致,并与电网相位相符合。
E. 8充油电缆的绝缘油试验应符合表E.3的规定。
E.9交叉互联系统试验
1)交叉互联系统对地绝缘的直流耐压试验:试验时必须事先将护层电压限制器断开,并在互联箱 中将另一侧的三段电缆金属套全部接地,使绝缘接头的绝缘环部分也同时进行试验。在每段电 缆金属屏蔽或金属套与地之间施加直流电压10kV,加压时间Imin,交叉互联系统对地绝缘部 分不应击穿。
表E. 3充油电缆使用的绝缘油试验项目和标准
项目 | 要 求 | 试验方法 | |
击穿电压 | 电缆及附件内 | 对于48/66-190/330kV,不低于50kV,对于 290/500kV,不低于 60kV | 按《绝缘汕击穿电压测定法》GB/T 507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试验 |
压力箱中 | 不低于50kV | ||
介质损耗因数 | 电缆及附件内 | 对于48/66〜127/220kV的不大于0.005,对于 190/330kV及以上的不大于0.002 | 按《屯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 596中的伟关要求进行试验 |
压力箱中 | 不大于0.001 |
a) 氧化锌电阻片:对电阻片施加直流参考电流后测量其压降,即直流参考电压,其值应在产 品标准规定的范围之内;
b) 非线性电阻片及其引线的对地绝缘电阻:将非线性电阻片的全部引线并联在一起与接地的 外壳绝缘后,用1000V测量引线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其值不应小于lOMQo
3) 交叉互联系统性能检验:本方法为推荐采用,如采用本方法时,应作为特殊试验项目。
使所有互联箱连接片处于正常工作位置,在每相电缆导体中通以大约100A的三相平衡试验电流。 在保持试验电流不变的情况下,测量最靠近交叉互联箱处的金属套电流和对地电压。测量后将试验电流 降至零,切断电源。然后将最靠近的交叉互联箱内的连接片重新连接成模拟错误连接的情况,再次将试 验电流升至100A,并再测量该交叉互联箱处的金属套电流和对地电压。测量完后将试验电压降至零, 切断电源,并将该交叉互联箱中的连接片复原至正确的连接位置。最后将试验电流升至100A,测量电 缆线路上所有其它交叉互联箱处的金属套电流和对地电压。
试验结果如能符合下述要求则认为交叉互联系统的性能是满意的:
a) 在连接片做错误连接时,试验能表明存在异乎寻常大的金属套电流;
b) 在连接片正确连接时,将测得的任何一个金属套电流乘以一个系数(等于电缆额定负载电流除 以上述的试验电流)后所得的电流值不超过电缆额定负载电流的3%;
c) 将测得的金属套对地电压乘以上述b)项中的系数后所得的电压值不超过电缆在负载额定电流 时规定的感应电压最大值。
a) 接触电阻:本试验在完成护层电压限制器试验后进行。将刀闸(或连接片)恢复到正常工 作位置后,用双臂电桥测量闸刀(或连接片)的接触电阻,其值不应大于20卩Q;
b) 闸刀(或连接片)连接位置:本试验在以上交叉互联系统的试验合格后密封互联箱之前进 行。连接位置应正确。如发现连接错误而重新连接后,则必须重测闸刀(连接片)的接触 电阻。
E. 10有条件时,电缆系统安装完成后,可以结合交流耐压试验,进行整个电缆系统的局部放电试验。 在被试电缆三相之间比较局放量;局放量异常大者,或达到超过局放试验仪器丿’家推荐判断标准的,有 关各方应研究解决办法;局放量明显大者应在三个月或六个月内用同样的试验方法复査局放量,如有明 显增长则应研究解决办法。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电缆线路的检修分类和检修项目
表F. 1电缆线路的检修分类和检修项目
检修分类 | 检修项目 |
A类检修 | 电缆史换 A.2电缆附件更换 |
B类检修 | B.1主要部件更换及加装 B.1.1更换少量电缆 B.1.2更换部分电缆附件 B.2其它部件批量更换及加装 B.2.1交叉互联箱更换 B.2.2更换冋流线 B.3主要部件处理 B.3.1更换或修复电缆线路附属设备 B.3.2修复电缆线路附属设施 B.4诊断性试验 B.5交直流耐压试验 |
C类检修 | C.1绝缘子表面清扫 C.2 电缆主绝缘绝缘屯阻测量 C.3电缆线路过电压保器检查及试验 C.4金具紧固检査 C.5护套及内衬层绝缘电阻测量 C.6其它 |
D类检修 | ——修复基础、护坡、防洪、防碰撞设施 ——带电处理线夹发热 ——更换接地装置 ——安装或修补附属设施 ——回流线修补 ——电缆附属设施接地联通性测量 ——红外测温 ——环流测量 ——在线或带电测量 D.1O其它不需要停电试验项目 |
《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编制说明
目 次
6 条文说明 30
根据《关于下达2010年度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编写。为了适应新 的形势,通过总结电力电缆线路运行实际经验、结合运行管理单位的实际需求,在国家电网公司生技部 的组织和领导下,经过专家的多次讨论,重新编制出版了《电力电缆线路运行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对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线路验收、运行、维护检修、故障处理等内容和环节进行了规定,为电缆线路 运行管理提供了指导文件和技术依据。
《电力电缆运行规程》自1979年以(79)电生字第53号文的形式发布以来,对指导电力电缆线路 运行维护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技术和经济的发展,交联聚乙烯电缆已经基本代替了早期油纸绝缘电缆, 电力电缆线路的规模也迅猛增长,在其运行维护管理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新问题。同时,国家电网公司 正在积极开展的精益化管理工作和状态检修工作都对电缆线路运行维护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电力电缆运行规程》自1979年以(79)电生字第53号文己经不能满足电力电缆线路生产实际要 求。参考主要文件有Q/GDW 317—2009 10 (6) kV~500 kV电缆线路技术标准、Q/GDW 370—2009城 市配电网技术导则、Q/GDW 455—2010电缆线路状态检修导则、Q/GDW 456—2010电缆线路状态评价 导则、国家电网生〔2010) 637号《国家电网公司电缆通道管理规范》、国家电网生〔2008) 269号《国 家电网公司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试行)》和《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规范开展状态检修工作意见》等。
在本规程的编制过程中,公司生技部先后组织多次会议,对本规程的编制予以指导、协调,并组织 专家对本规程多次提出修改意见。
2010年3月30日〜31日,公司生技部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电缆精益化管理现场会,正式提出了本规 程编写工作,明确了编写工作的牵头负责和配合单位,对本规程编写工作的总体进度提出了要求。
2010年4月23 口〜24 U,公司生技部在武汉组织召开了规程编写工作启动会,会议听取了本规程 编制框架的汇报,进一步明确了各承担单位的分工,确定了完成本规程意见征求稿、送审稿和报批稿的 时间节点。
2010年7月3 口〜4 口,公司生技部在武汉组织召开了本规程第一次审查会,评审专家对本规程提 出了修改和完善意见。要求本规程编写组对相关章节进行进一步梳理完善,并补充设备状态巡视和状态 评价等内容。
2010年7月13日〜15日,本规程编写组在天津召开会议,根据第一次审査会的要求对本规程进行 了修改完善和统稿工作,形成了本规程意见征求稿。
2010年7月26日〜8月5日,公司生技部对本规程在公司系统各网省公司和相关直属单位广泛征 求意见,编写组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对本规程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形成了本规程送审稿。
2010年8月12 口〜13 U,公司生技部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本规程第二次审查会,评审专家对本规程 送审稿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编写组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本规程报批稿。
本规程共分9章,共145条。
第1章'‘范围”,指出了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了本规程所引用的21项标准、导则、规范、规程和有关文件。
第3章“术语和定义”,共14条,对本规程采用的主要术语进行了定义。
第4章“运行维护工作基本要求”,共10条,对电力电缆线路的运行单位和运行维护工作提出了 原则性要求。
第5章“技术要求”,共52条,从电力电缆线路的一般要求、额定电压和绝缘水平、载流量和工 作温度、金属屏蔽层和铠装层接地方式、电缆通道等方面提出技术要求。
第6章“验收”,共4条,对电力电缆线路的验收基本要求、资料验收要求、试验验收要求进行了 规定。
第7章“运行”,共41条,从资料管理、巡视检査、外力破坏防护、状态检修试验、隐患及缺陷 管理、状态评价和管理、备品备件、技术培训等方面明确了电力电缆线路运行的管理和技术要求。
第8章“维护检修”,共5条,强调了电力电缆线路维护检修的基本原则,明确了线路状态评价和 状态检修的依据和要求。
第9章“故障处理”,共17条,对电缆故障査找与隔离、故障测寻、故障修复、故障分析、资料 归档等环节的有关要求进行了规定。
第3.14条 原始资料是指电缆线路施工前的有关文件和图纸,它是保证电缆线路质量和合法化的依 据。通常包括计划任务书、电缆线路设计书、线路路径许可证、与沿线有关单位的协议书、电缆和附件 出厂质量保证书等。
第5.3.3条 为确保电缆的安全稳定运行和预期使用寿命,明确规定电缆线路在正常运行时不允许 过负荷。
交联电缆载流量的计算和确定十分复杂,它山导体最高允许工作温度、电缆的敷设型式以及电缆周 围媒质等诸多因素决定的。导体最高允许工作温度又是山绝缘的耐热性和老化性决定的,绝缘在高温下 会逐渐老化,失去原有的绝缘水平和机械强度,从而缩短绝缘的使用寿命,因此,绝缘的工作温度必须 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在考虑电缆短时允许过载电流时必须慎重,不能以牺牲电缆的寿命为代价。
在国内相关资料中,曾推荐短时允许过载运行的最高温度为130 °C,因电缆敷设方式和电缆周围媒 质的不同,过载系数一般取1.16〜1.20,且过载时间不超过100 h,总次数不超过5次。
在美国AEIC CS7—93标准中,明确规定了 69kV、115 kV和138 kV电缆的过载温度为105 °C- 130 °C,且在12个月内的过载时间不超过72 h,在寿命期内总的过载时间不超过1500 ho
确因故障或负荷调配等原因,需短时过负荷运行时,可参考上述规定。
第5.5.2条 实际运行中已经发生了多起误以为电缆经电压限制器接地是有效接地方式而导致的电 缆故障,因此本条款着重强调了电缆金属屏蔽(金属套)在线路上全少有一点直接接地的要求,明确了 在采取安全措施后,任一点非直接接地处的正常感应电压允许最大值山原来100V放宽至300V。这样在 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了电缆长度,同时减少了线路中接头的数量,提髙了运行可靠性。
第5.7.6条 针对不同城市多起因电缆通道内温度过高和存在有毒有害气体而导致的事故,本条款 规定了对于电缆密集敷设和重要的通道应加强温度、有毒有害气体和防盗等项目的在线监测,使电缆线 路处于实时监控状态。
第6.3条 试验验收除了按照GB 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 要求外,补充了线路参数的测量和接地电阻的测量,对充油电缆线路还增加了油压报警系统试验。
第7.2.2条 本条款规定了不同线路的基本巡视周期,同时也强调了巡视周期要结合运行状态评价 结果,适当延长或缩短。
第7.2.4条 对巡视要求增加了接地电流、温度等带电检测的要求。
第7.4条 根据国网公司对电力设备开展状态检修试验的规定,公司总部组织编写了 Q/GDW 168-2008《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电缆线路也应积极开展状态检修试验,因此本条款完全引 用了 Q/GDW 168-2008标准中有关电缆线路的要求。
第7.5条 根据国家电网安监〔2009) 575号《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条款对电缆线路的缺陷和隐患的管理流程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第7.6条 依据电缆线路巡视检査、状态检测和状态检修试验结果,缺陷消除和隐患排査治理记录 和运行历史资料等,按照Q/GDW456—2010要求对电缆线路开展状态评价。并依据状态评价结果,针 对电缆线路运行状况,实施状态管理工作。
第8.3条 随着诊断检测和监测技术的不断进步,设备检修由以往“计划检修”逐步发展到在对设 备运行状态进行科学监测的基础上开展“状态检修”。因此“状态检修”应在状态检修试验、各种状态 量收集汇总后对设备进行状态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状态检修”的依据,以此动态制定检修计划,使设 备检修达到运行安全可靠、检修成本合理的目的。
第8.5条 电缆线路“状态检修”的要求完全引用Q/GDW455—2010《电缆线路状态检修导则》的 规定。由于我国目前设备状态诊断监测技术尚处于起步阶段,尤其是传感技术、数据传输系统和数据分 析系统正处在科技攻关阶段,我们的电缆线路检修工作仍以“计划检修”为主,但浙江公司已经对电缆 线路按照相关规程较好地开展了 “状态评价”和“状态检修”。因此,公司必须重视和加强各类状态诊 断监测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该条款的规定旨在促进检修工作尽快山“计划检修”向“状态检修”转换和 发展。
第9.4条 对故障分析报告的要求作了明确规定,并将其作为状态评价的技术支持文件。
第9.5条 对故障相关资料的归档要按照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进行填报作了规定。
参考文献
标准规程
设计手册
作业指导书
经典教材